购买目录商品请认准“3C认证标志”
3C认证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消费提示
市面上的很多商品都需要进行该认证,只有通过了认证的产品才能够在市场上面进行售卖,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目录商品之前最好辨认该产品是否有3C认证,只有拥有认证的产品才能够放心购买。
那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有哪些呢?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主要包括: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吸油烟机、电饭锅、电风扇、电热毯、插头插座、电线电缆、儿童玩具(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电动自行车等。
如果经营者销售未经3C认证的目录商品,将会收到哪些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重要提醒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商品经营者,要履行好产品的“进货查验”义务,向生产者或批发商查验相应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经营的强制性认证目录商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
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销售无厂名厂址、无强制性认证标志、未经认证的目录产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市市场监管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强制性产品认证方面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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