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认证企业:
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获得CCC认证证书后的第五年需进行重新评价方能维持证书的有效性。按照这一要求,凡2005年获得CCC认证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以证书编号为准,即证书编号为2005******)应于2009年开始进行复评审,复评审应在CCC认证证书初始签发日期五年内完成,逾期未进行复评审的,将对CCC认证证书予以暂停或撤销。请各企业根据各自情况安排好获证产品的复评审工作。
对于2004年获得CCC认证证书产品且未完成复评审工作的,请各相关企业尽快完成认证证书的复评审,以免影响证书的有效性。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二〇〇九年二月三日
赵体联系方式:13620910301 座机:0755-279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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