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6月3日发布的第16号公告(《关于公布装饰装修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三类装饰装修产品(其中CQC的授权范围为溶剂型木器涂料和瓷质砖)的新版实施规则(CNCA-12C-049:2008和CNCA-12C-050:2008)自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公告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新申请认证的产品,须按照新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认证;对于按旧版实施规则认证的获证产品须在2009年9月1日前换发符合新版实施规则的认证证书。证书转换工作于2009年9月1日前完成,之后未取得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的,将注销其旧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为确保CQC已发放的溶剂型木器涂料和瓷质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期按照新版实施规则顺利转换,特制订以下转换办法。
一、初次、扩大认证申请
自2008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申请认证(含增加认证单元的扩大申请)的企业应按2008版实施规则的要求实施认证,通过认证后可直接获得新版实施规则认证证书。
二、已获CCC认证的证书转换申请
2008年9月1日前已通过CCC认证的企业,应在2009年9月1日前,按照新版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根据新旧版本的差异,补充完善质量体系文件并实施。获证企业在年度监督实施前两个月通过登陆http://www.cqc.com.cn或与CQC产品六部及相关分中心联系,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变更申请书、产品描述、质量体系文件、旧版证书原件)。自2008年9月1日以后,CQC检查部及各分中心派出的工厂检查组将结合年度监督,按新版认证实施规则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实际情况增加0.5-1人日,监督抽样结合实际情况差异抽取。所有的转换只适用于有效的认证证书,对暂停、撤销或注销的证书不予换发。
三、收费
换证申请按照变更申请收取,申请费:600元/张,证书工本费;10元/张。
四、联系方式
CQC产品认证六部 王 庚 电话:010-83886568;传真:010-83886012
相关分中心http://www.cqc.com.cn/chinese/lianxi/Index.asp?BoardID=95
赵体联系方式:13620910301 座机:0755-27958202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zhaoti@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