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认证问答 > 3C认证 >
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14-09-15 09:19:44

  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CCC认证申请步骤

  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生产厂信息(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

  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1. 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2. 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3. 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4. 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1、如果所申请的产品是已获证型号产品的变更,或与已获证产品有联系,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说明。

  2、原则上按型号提出申请。不同生产厂生产的同型号产品或同一生产厂在不同地点生产的同型号产品,应分别申请。

  3、CCC认证机构会同分包实验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划分产品单元,并就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和所需样品数量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分包实验室向CCC报产品检测费用。

  4、CCC认证机构会同业务代表根据生产厂的质量体系状况,确定生产厂质量体系的审核天数,并确定相应的体系审核费。

  5、CCC认证机构向申请人寄发CCC产品认证报价单。报价单包括认证收费的详细内容、产品名称型号、检测标准和样品数量等。

  6.申请人在报价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后,CCC认证机构向业务代表下达任务通知书,委托业务代表与申请人签订认证合同,并向申请人发正式申请书。申请书中包括有需补送的资料、申请方的责任及需附送的《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等。

  7、当下述条件都满足时,即进入样品检测阶段,CCC认证机构将向有关分包实验室下达任务通知书,通知实验室准备接收样品进行检测:1. 申请人已按照要求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后,返回报价单、正式《申请书》和产品认证合同;2. 申请人已提交所有要求的申请资料;3. 申请人已按照送样清单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 申请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当申请人不能及时满足上述要求,造成时间延误,认证周期增长,责任由申请人自己负担。

  8、申请人提交的一切资料应用中文书写,国外申请人可使用英文。

  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同样接受来自国外申请人的产品认证请求,处理程序和要求同对国内申请人一样。

  二、CCC认证型式试验

  1、型式试验依据CCC产品认证中心指定的标准

  2、型式试验原则上由ZZHY送样到指定的CCC产品认证中心分包实验室进行,但对大型的、不便运输、安装、调试的商品,申请人可申请CCIBLAC或CNACL认可的其他的邻近检测机构或工厂现场检测。为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现场应符合规定条件,包括: 1. 具有现场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场地;报关,报检 2. 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现场检测项目的有关要求; 3. 有关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并能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 4. 有进行现场检测的符合中国标准的环境条件和电网条件; 5. 具备熟悉标准、操作等人员。

  现场检测一般在CCC产品认证中心指派的有资格的测试人员的监督下由申请人安排技术人员按要求进行测试操作,并出具试验原始记录。CCC测试人员负责整理和编制试验报告。

  3、对已申请并通过型式试验的基本型产品的系列产品或变型产品,只检测与基本型不同部分的有关项目。报关,报检

  4、在检测过程中,若增加检测项目,有关实验室应通知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由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通知申请人补交检测费后再进行检测。

  5、检测结果 如果有些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改进后重新送样进行检验,若再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型式试验合格后,分包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签发样品检测结果合格通知单。对于不合格产品发不合格通知单。申请人可以在半年后重新提出申请。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6.样品检验后,CCC产品认证中心分包实验室向需要领回样品的申请人寄送“领取样品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领取样品通知书”一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样品领取手续,逾期不取时,对境外厂家的样品交中国海关处理,对境内厂家的样品,由分包实验室处理。 报关,报检若样品检测不合格,由CCC产品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寄送“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样品与标准不符合的项目及检测结果,或者寄送“样品补充检验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缴纳补充检验所需费用。对收到“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的产品,申请人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1、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的实施一般在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的目的是检查生产厂的生产和检测条件是否能够确保持续性、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

  2、CCC认证中心总部以生产厂调查表作为生产厂审查组到达生产厂之前了解生产厂情况的文件依据。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3、CCC产品认证中心总部组织审查组赴生产厂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在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与安全有关的设计、采购、检验、检验试验设备等要素的专业审核,并现场核实安全关键件及进行抽样检测工作。报关报检,外汇核销,出口退税,通关咨询, 对于已获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可免于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但必须补充上述安全要素的专业审核,该审核也可结合在日常监督中进行。

  四、产品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颁发及使用

  1、产品认证证书的颁发

  1. 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在样品检测合格后,CCC产品认证业务代表及时填写认证报批表,并附加经审核无误后的企业申请书、生产厂调查表、生产厂审查确认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样品型式试验报告等文件,报CCC认证中心总部,经合格评定后,由CCC认证中心主任签发“产品认证证书”,并定期公告获证情况,随后将安排结合质量体系日常监督的“补充安全要素”审核。

  2. 未获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在样品检测和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合格后,CCC产品认证业务代表及时填写产品认证报批表,并附加经审核无误后的企业申请书、生产厂调查表、生产厂审查确认书、工厂审查报告、现场抽查记录及样品型式试验报告等文件,报CCC认证中心总部,经合格评定后,由CCC认证中心主任签发“产品认证证书”,并定期公告获证情况。

  2、认证标志管理

  产品只有在获得CCC产品认证证书后才可加贴CCC安全认证标志。标志可以:

  ―、从认证中心购买,粘贴在产品的铭牌附近;

  二、或向认证中心申请,经批准后印刷在铭牌上或模压在产品上。 生产厂对标志的使用进行有效的控制,设立台帐记录其购买和使用情况。

  购买安全标志申请人向认证中心提出购买标志的申请,内容应包括: 1)申请人、生产厂、联系人; 2)产品名称、型号; 3)产品所获得CCC产品认证证书的编号; 4)购买标志的数量; 5)申请人的付款方式及标志发放方式; 6)公司盖章或授权人签字。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赵体

赵体联系方式:13620910301 座机:0755-27958202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zhaoti@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220

上一篇:哪些产品需要申请3C认证?
下一篇:申请办理免办3C认证所需注意事项
CCC认证是什么意思_3C认证咨询公司_深圳CCC认证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