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GB/T 17465.1-2022、GB/T 17465.6-2022有关要求的通知: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3C认证依据标准GB/T 17465.1-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17465.6-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3部分:标准活页和量规》(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2年7月11日发布,并将于2023年2月1日实施,GB/T 17465.1-2022以GB/T 17465.1-2009为主,整合了GB/T 17465.2-2009中的内容,并将GB/T 17465.1-2009和GB/T 17465.2-2009中标准活页移至GB/T 17465.6-2022《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3部分:标准活页和量规》中。新版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T 17465.1-2009、GB/T 17465.2-2009(以下简称“旧版标准”)。
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认监委2012年第4号)和《认监委关于明确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等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TC07器具附件技术专家组发布的《关于GB/T 17465家用器具耦合器标准换版认证实施方式的决议》(TC07-2022-03),现将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1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23年2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不再颁发旧版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及时向我机构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跟踪检查结束前,依据TC07相关决议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和证书换发工作。所有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最迟应于2024年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4年5月1日仍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同时,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的有关要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合理开展认证工作并维持证书,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三、本次标准换版不涉及执行GB/T 17465.3-2008标准的防护等级高于IPX0的器具耦合器产品和执行GB/T 17465.4-2015标准的靠器具重量啮合的耦合器产品。
四、对于2023年2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五、本公告中对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并不免除相关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的责任。
六、各相关指定实验室应尽快向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报备所具备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情况,并应及时将通过新版标准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情况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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